履约验收公告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执行档案辅助服务采购项目终验验收报告验收结果公告一、合同编号:20230411HT000019 二、合同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执行档案辅助服务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D6400000141009572 四、项目名称: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执行档案辅助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639号 联系方式:0951-6922069 供应商(乙方):宁夏宁信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高尔夫家园25号楼903 联系方式:13895181116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设备及办公耗材 服务要求:双方为顺利完成“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执行档案辅助服务采购项目”,应严格按照《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执行档案辅助购买社会化服务操作规范(2023年度版)》(见附件二)及招标文件要求、响应文件中各项服务方案和承诺执行,保质保量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即自2023年4月11日起至2024年4月10日止。 服务地点:服务期限为一年,即自2023年4月11日起至2024年4月10日止。 七、验收日期:2024-04-26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蔡华、马海婷、胡军锋、何文波、王媛、李刚 九、验收意见: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 张梦婕于2023年9月31日离职,经协商,将剩余服务期薪酬29815元在服务期满结算时从合同中减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