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本级监督处罚
一、行政相对人主体类型: 采购单位
二、行政相对人名称: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三、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四、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宁财罚【2022】67号
五、违法行为类型(填写行政相对人具体违反的某项法律法规):违反《政府采购法》法律法规
六、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的情形。
七、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七十一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
八、行政处罚类型:警告,罚款
九、处罚内容:对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开放大学)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十、罚款金额(元):50000.00
十一、处罚决定日期:2022-12-02
十二、处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在线客服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技术支持电话(工作日)
0951-50693470951-5069346
QQ服务群(工作日)
采购人:498912314
代理机构:499679365
供应商:58870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