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 ||||||||||||||||||||||||||||||||||||||||||||||||||||||||||||||
灵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马家滩新型材料产业示范区规划设计编制等采购项目一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二次)补充事项公告(一次)2021年11月18日 17:23 来源:接口 【打印】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021NCZ(YC)0027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灵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马家滩新型材料产业示范区规划设计编制等采购项目一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2021-09-2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根据自治区、银川市关于疫情防控总体安排部署,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确保项目按时及安全有序完成开标、评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为配合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带来疫情扩散的风险,本项目决定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进行,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及本企业CA锁(须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是同一把锁)于(2021年11月24下午17时前)邮寄并送达至宁夏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灵武市水木灵州五期尚品苑商业街275号,联系人:李波18195218845)。 2、对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的要求: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一同邮寄。开标现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拆取密封的CA锁并对其进行解密。电子标未解密成功的,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开标结束后,按照标书寄件地址退回CA锁。 3、具体邮寄密封注意事项如下: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需用纸箱包封,纸箱外包封只需写清楚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及联系电话。所有的寄件信息包括寄件物品的外包封不得含有投标人名称或相关提示信息,否则因此暴露投标人信息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人应考虑疫情期间快递邮寄时间,提前做好邮寄准备工作,由快递本身、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及时送达并未签收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企业CA锁及电子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更正日期: 2021-11-18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灵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灵武市羊绒城四楼 联系方式:0951-40387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灵武市水木灵州五期尚品苑商业街 联系方式:1819521884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李文彬 电话:0951-403871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波 电话:18195218845 五、附件 招标文件 *:
代理机构: 宁夏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