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审核公示 | ||||||||||||||||||||||||||||||||||||||||||||||||||||||||||||||
平罗县人民法院辅助送达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2020年12月09日 12:47 来源:接口 【打印】 公告概要: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平罗县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 : 平罗县人民法院辅助送达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辅助送达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176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最高院统一送达平台是由新视云独家建设运营,倡导各级法院部署应用的统建平台。新视云辅助送达服务将协助法院尽快完成统一送达平台对接,响应政策落地,建立线上+线下结合的集约化送达中心,实现数据汇聚和质效指标考核。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国法院统一送达平台的唯一建设运营单位,具有唯一性。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大周路34号科创B1号楼19层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2月09日 至 2020年12月16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冯彩红 联系地址:平罗县城关镇团结西路96号 联系电话:0952-6093567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联系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 联系电话:0951-6982682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鹏 联系地址:银川市虹桥南街西侧天源财汇中心A座1801 联系电话:0951-5699246 六、附件
代理机构: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0-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