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了规范多频次、小额度政府采购活动,提高政府采购项目绩效,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自治区财政厅联合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研究起草了《宁夏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反馈途径如下:
1.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603681251@qq.com
2.传真方式发送至:0951-5013296
3.信函方式邮寄至: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416号
宁夏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邮编750001)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5日。
附件:宁夏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