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履约验收行为,完善政府采购活动闭环管理,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和采购结果物有所值,自治区财政厅研究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反馈途径如下:
1.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603681251@qq.com
2.传真方式发送至:0951-5013296
3.信函方式邮寄至: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416号
宁夏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邮编750001)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4日。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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