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延续性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延续性服务项目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自治区财政厅研究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延续性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反馈途径如下:
1.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603681251@qq.com
2.传真方式发送至:0951-5013296
3.信函方式邮寄至: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416号宁夏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邮编750001)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17日。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延续性服务项目政府
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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