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财政厅研究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反馈途径如下: 1.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603681251@qq.com
2.传真方式发送至:0951-5013296
3.信函方式邮寄至: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416号宁夏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邮编750001)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30日(星期二)。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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