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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报备报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本行在前期已开办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基础上,自愿继续开展该项业务,现予以报备,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黄河银行于2008年12月由原自治区联社和银川市联社合并组建,是原银监会确定的全国省级联社自上而下持股县级联社的唯一改制模式。目前黄河银行系统现有法人机构20家(含黄河银行、16家县级农商行和3家县级联社),员工近6000人,营业网点385个,其中乡镇网点207个,在全区2259个行政村设立便民金融服务点2317个,布放各类便民自助设备13587台,是全区营业网点最多、分布最广、支农力度最大的地方金融机构。

截至2021年6月末,黄河银行系统各项存款余额1423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255亿元,是全区唯一一家存款、贷款余额均突破千亿的商业银行,连续四年荣获自治区级金融支持贡献奖一等奖。存量贷款户数113万户,其中涉农贷款户数48万户。2016年以来累计向全区42.91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95.49亿元,贷款投放额和户数分别占宁夏金融机构投放总量的67.2%和67.7%。

二、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具体方案及金融产品

2018年2月,本行针对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制定印发了《黄河农村商业银行“政采贷”业务管理办法》,在全行范围内依托政府采购中标合同,办理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即“政采贷”贷款。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与“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连通后,本行又对《黄河农村商业银行“政采贷”业务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从而满足本行“政采贷”业务办理需求。

目前,黄河银行已累计办理“政采贷”贷款15笔、金额1520万元。

三、融资业务流程及各环节办结时间

本行在办理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过程中,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文件要求执行。具体操作中,本行在收到客户提交的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申请当天,联系对接客户收集办贷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客户提交资料齐全后,本行审核无误后可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

四、风险防控主要措施

为防范贷款风险,在办理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过程中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控制:

在客户准入上,本行要求客户在申请办理“政采贷”业务时,必须持有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且近一年内在政府采购项目没有发生过未按时履约或履约不达标,导致最后未通过政府验收等情况,同一政府采购合同只能办理一次“政采贷”贷款;

在贷款额度上,本行按照贷款金额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确认款项(扣除预付款、质保金等)的80%确定,单笔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在贷款期限上,本行根据采购合同履约完成期限和回款期合理确定,贷款到期日不得晚于采购合同中双方约定的付款日后90天,原则上合同履约完成期限超过1年的不介入;

在还款方式上,本行采用“款到即扣”的方式,政府采购合同支付款项划入借款人开立的已止付的回款专用账户后,立即用于归还贷款本息。

五、贷款利率及手续费的融资优惠措施

按照收益覆盖风险和成本原则,本行办理的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贷款利率实行差别化管理,具体浮动标准由本行与借款人协商确定,但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规定的贷款利率标准。

在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办理过程中,本行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要求,在办贷过程中不向企业收取任何承诺费、资金管理费、财务顾问费、咨询费、复印费等费用,真正做到企业办理贷款“零费用”。

六、本行支持中小企业的相关产品

近年来,本行根据企业规模、行业类别、经营模式、担保方式等不同维度创新推出了多款信贷产品,一是创新推出“银税贷”,针对正常纳税或开取增值税发票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推出“银税贷”贷款,依据客户纳税、资信等情况核定授信额度,以信用方式为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最高可贷200万元;二是创新推出“科技担保贷”,针对科技型入库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小巨人企业、国家科技型企业在内各类科技企业推出“科技担保贷”贷款,由宁夏农投融资担保公司、银川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提供费率优惠的专项担保,最高可贷1000万元;三是创新推出“宁科贷”贷款,针对区内各类科技型企业,本行与自治区科技厅、各市县区科技局签订业务合作协议,以自治区科技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为依托,为各类科技型企业发放“宁科贷”贷款,最高可贷500万元;四是创新推出“知助贷”贷款,针对各类拥有知识产权的企业,本行以企业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作抵押,为企业发放“知助贷”贷款,企业可享受知识产权质押费或评估费补贴。

七、本行业务联系人

为确保本行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顺利、高效开展,本行指定公司金融部为该项业务的具体负责部门。

业务联系人为:张迪(公司部总经理助理,电话:13519202627)、王俊(电话:13469503658)。

黄河农村商业银行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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