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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县投诉处理

    固原市原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
    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3号)

    一、项目编号:D640402-20260212095356519

    二、项目名称:原州区教育局2025年教育优化布局音体美器材(二期)及饮水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国铁科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土路148号院一区6号楼一层101-01号

    被投诉人1:原州区教育局

    地址:固原市原州区

    被投诉人2:宁夏恒志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学院路华祺公馆3期1号公寓楼14层1401-1420号

    相关供应商:宁夏德泓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西吉县城中街中路34号

    当事人:

    地址: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6-02-12

    “原州区教育局2025年教育优化布局音体美器材(二期)及饮水设备政府采购项目二标段(采购项目编号D640402-20260212095356519-2)”,采购人为被投诉人原州区教体局,预算金额1808000元,采购代理机构为宁夏恒志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对本项目招投标文件、评审资料进行全面审查,经核实: 一、关于投诉事项1:经核实,相关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到期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后又提供了延期后的节能认证证书。投诉事项一不成立。 二、关于投诉事项2: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教学设备为一标段,饮水设备为二标段,一标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标注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诉事项二不成立。 三、关于投诉事项3:投诉事项三缺乏事实依据。 四、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结合查明的事实,决定如下: 驳回投诉人的投诉及投诉请求。

    六、其他补充事宜

    固原市原州区财政局
    2026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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