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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本级投诉处理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
    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10号)

    一、项目编号:D640000-20260316142215501

    二、项目名称:宁夏大学中卫校区智慧教室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宁夏杰赛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大世界商务广场汽车大世界商务广场B座8楼802室

    被投诉人1:宁夏大学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 489 号

    被投诉人2: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 51 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6 楼

    相关供应商:北京华成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建材城翡丽华庭12号楼1层01

    当事人:

    地址: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6-03-19

    投诉事项1,北京华成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内容真实性有假,存在虚假声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事实依据:招标文件《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明确规定如下:“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经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大学中卫校区智慧教室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的中标单位本国产品声明函件附件,声明函存在内容不真实,存在虚假声明。1、该公司声明函中所有产品名称未按要求填写产品型号;2、所列厂名“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和“宝德计算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厂址与其营业执照载明地址不一致。中标单位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厂址填写为“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海路1号”,而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真实营业执照载明地址为“深圳市龙岗区坂田华为总部办公楼”;宝德计算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厂址填写为“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建湖社区观乐路3号宝德科技厂房1栋501、402”,而宝德计算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真实营业执照载明地址为“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乐路3号宝德科技研发中心202”。以上重要信息存在实质性偏差,不符合招标文件《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第1、2项要求,未实质性响应。该偏差非属笔误范畴,实为履约能力与合规意识的双重缺位;型号缺失致产品溯源失效,地址不符则动摇主体真实性根基——二者共同消解声明函的法律效力与技术可信度。该声明函的双重失实已实质性损害采购公平性与合规性底线,不仅违背政府采购诚实信用原则,更对其他响应充分的民营企业形成不正当竞争挤压。综上,该声明函既未载明关键型号信息,又存在注册地址严重错位,已实质性偏离招标文件强制性条款。声明函作为法定要件,其内容失实即构成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根本性偏离,依法应作无效投标处理。投诉事项2,北京华成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本国产品《承诺函》存在虚假承诺,应作无效投标处理,并作相应处罚。事实依据:1、北京华成时代公司在《承诺函》中承诺本国产品占其全部产品成本之和比例达到100%,与事实违背。目前市场上所有98寸智能交互终端的厂商如华为、海康威视、希沃、鸿合、MAXHUB、大华等主流厂商的产品都采用Android13、14、15操作系统。所有厂商内置OPS电脑都是非国产化。其OPS核心模块均采用非本国品牌信息化平台,操作系统亦普遍预装Windows,国产化率实质根本没有100%。该承诺函内容与现行技术现实严重不符,构成《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情形。中标单位所投核心产品98寸智能交互终端(华为IHK3-98JA)与我司在本项目所投产品型号一致,我司在投标准备工作中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原厂销售沟通确认过其IHK3-98JA型号产品的操作系统采用Android15,GPU能力采用Mail-G610MC4。核查华为公司原厂提供IHK3-98JA产品检测报告其IHK3-98JA型号的操作系统确实采用Android15,GPU能力确实采用Mail-G610MC4。同时IHK3-98JA的OPS电脑处理器为处理器Alderlake-H,i5-12450H,TDP.45W。以上证据直接否定了其“100%本国产品”的承诺真实性。中标单位已构成对《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禁止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之情形。该虚假承诺不仅扭曲采购标的本质属性,更架空国家支持自主创新与国产替代的战略导向。其行为已突破商业诚信边界,涉嫌以形式合规掩盖实质违规,不仅扰乱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更削弱国产化政策落地的公信力与执行力。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此类虚假承诺应认定为恶意串通或提供虚假材料,必须予以否决并依法追责。2.本次项目招标清单中能满足98寸智能交互终端、视频分析服务器、业务服务器、资源存储一体机这些产品在行业内均无法实现100%国产。上述设备部分元器件仍高度依赖境外设计或制造能力;即便整机在国内组装,其关键芯片采购路径、IP授权来源及底层固件开发均无法脱离国际技术生态。因此,任何宣称“100%本国产品”的响应,均已背离客观技术事实,构成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根本性违背。投诉事项3,北京华成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服务器涉嫌存在技术参数虚假响应,未如实填写技术参数偏离响应,应作无效投标处理,并作相应处罚。事实依据:从《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获知其业务服务器生产厂商为宝德计算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我公司在本次项目招标准备工作中与宝德计算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核实确认过且我司在本项目所投的业务服务器厂商也是宝德计算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我公司在开标前多次与宝德公司交流,他们本次招标提供型号为PR210K。该型号不满足招标文件参数要求“7、扩展:最大支持≥11个PCIe扩展插槽。”条款。通过宝德公司提供的彩页及产品规格表查证,PR210K实际仅支持9个PCIe插槽,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差2个,属负偏离。我司开标前也咨询过黄河、宝德、海康、超聚变、联想、华为服务器厂商,这些厂商均确认无法满足11个PCIe插槽的硬件需求。我司怀疑中标单位存在虚假响应技术参数嫌疑,未如实填写技术参数偏离响应。已构成《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情形;结合其在国产化承诺中的同类失实表述,足以认定其主观故意明显、行为性质恶劣,建议立即启动核查程序,依法否决其中标资格并移送财政部门处理。综上,该投标行为不仅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更涉嫌以虚假技术参数骗取中标,严重破坏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秩序。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1.北京华成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应依法认定其中标无效,取消其中标资格;2.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对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八的罚款,并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二)情形,即“已确定中标人的,应当认定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没有合格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6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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