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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本级投诉处理

    银川市灵武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
    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12号)

    一、项目编号:D640181-20260202153857875

    二、项目名称:灵武市综合执法局生活垃圾车辆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街道状元城3号楼604

    被投诉人1: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256号

    被投诉人2: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银川市宁安北街177号银川市民大厅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6-02-04

    投诉人投诉称,1.当前评分标准未依法量化和细化,缺乏明确判断标准,扩大了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空间,易引发主观比较,难以确保评标公正统一。2.将核心产品的重要参数同时用作评审因素和判定无效的依据,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规。事实依据:具体内容请详见附件。3.要求供应商具备APP渠道提供维保并设为评审标准不合理,属于设定的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与货物质量无关,APP在故障处理及时性、有效性评判上存在局限,且高度依赖技术、缺乏面对面交流,增设投标人义务和成本,是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银川市灵武市财政局
    2026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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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商:58870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