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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一来源审核公示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电子放大胃肠镜采购项目(第二批)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2026年07月28日 17:56 来源:接口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电子放大胃肠镜采购项目(第二批)
    品目

    采购人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行政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区本级 公告时间2026年07月28日 17:56
    预算金额 ¥16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辉 童桐 刘会红
    项目联系电话0951-5112357、15909600314、19995149470
    采购人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采购人地址银川市胜利街804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951-6743745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和泰和街交叉口民生中心12楼1205-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51-5112357、15909600314、1999514947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电子放大胃肠镜采购项目(第二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电子放大胃肠镜(进口)4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168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采购电子放大胃肠镜4条须与我院现有进口富士7000内镜主机系统、6000主机系统配套使用,因不同制造商电子放大胃肠镜互不兼容,为保障设备兼容性与临床使用安全,只能采购同品牌电子放大胃肠镜。综上所述: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只能向唯一富士授权供应商宁夏美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采购配件。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新华东街塞上凝聚力8号商业楼13号商业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7月28日  至  2026年08月05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及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地址:银川市胜利街804号

            联系电话:0951-6743745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联系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416号

            联系电话:0951-6982681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田辉 童桐 刘会红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和泰和街交叉口民生中心12楼1205-2室

            联系电话:0951-5112357、15909600314、19995149470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电子放大胃肠镜(富士)-单一来源论证小组名单及论证意见表.pdf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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