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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审核公示 | ||||||||||||||||||||||||||||||||||||||||||||||||||||||||||||||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轻量型细胞学高分辨率成像仪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2026年07月06日 21:32 来源:接口 【打印】 公告概要: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轻量型细胞学高分辨率成像仪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轻量型细胞学高分辨率成像仪3台/套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165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次采购项目拟引入3套轻量型细胞学高分辨率成像仪,用于支撑我院及下级医疗单位开展脑脊液细胞学数字化诊断、远程会诊及人工智能辅助分析的应用与验证。项目重点在于通过设备部署与多中心协同使用,逐步构建集数据采集、共享与科研分析于一体的应用体系,提升临床诊疗能力及科研水平。因我院原人工智能模型及数据体系已与原厂家技术形成深度耦合,为保证该科研设备在数据来源一致性、成像技术体系、系统集成能力及科研支撑能力等方面充分兼容,同时保证不会对临床应用稳定性、系统运行连续性及科研工作推进造成实质性影响。综上: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只能向原厂家采购此设备。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857号2幢718室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7月06日 至 2026年07月14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及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地址:银川市胜利街804号 联系电话:0951-6743745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联系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416号 联系电话:0951-6982682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田辉、童桐、刘会红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和泰和街交叉口民生中心12楼1205-2室 联系电话:0951-5112357 六、附件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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