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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审核公示 |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强光与激光系统、脱毛激光等医疗设备维保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2026年06月29日 19:46 来源:接口 【打印】 公告概要: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强光与激光系统、脱毛激光等医疗设备维保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强光与激光系统、脱毛激光等医疗设备维保,本项目延续性服务项目,服务期三年,单年预算:67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67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设备激光发生器、治疗手具、谐振腔、光学模组、主控板均为科医人原厂专属专利设计,备件不对外销售;设备控制系统、能量校准、参数标定均设有原厂加密权限与专用程序,第三方无密钥、无专用工具,无法精准维修和光路能量校准。 二、医疗器械法规合规要求:关键部件属于医疗器械注册证载明组成部分,第三方更换配件会改变设备原有注册配置,造成合规失效,不符合医械监管及临床使用规范,存在监管处罚及医疗纠纷。 三、临床高风险不可替代:激光、强光设备直接作用人体皮肤,能量、脉冲、冷却系统精度直接关系防灼伤、防色沉、疤痕治疗效果。第三方维修易出现能量漂移、光路偏移、冷却失效,极易引发医疗安全事故,无法达到临床治疗质量标准。 四、授权服务渠道唯一:科医人未向第三方开放维修授权,仅原厂及官方唯一授权机构具备正规维保资质、持证工程师、原厂工艺及质量标准,无其他合法合规维保渠道。 综上所述: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只能向唯一授权供应商西安智健医疗设备有限公司采购维保。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七路以北、唐延路以东万达.西安one项目商业综合体第1幢1单元11818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6月29日 至 2026年07月06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张老师、唐老师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255号 联系电话:0951-5920430、592022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联系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416号 联系电话:0951-6982682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薛凌月、任媛媛、王嵘嵘、张瑜、杨万宇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锦绣河畔1号楼国际大厦14层 联系电话:0951-5661717 六、附件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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