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监督处罚
一、行政相对人主体类型: 供应商
二、行政相对人名称:固原市鑫禾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三、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四、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原财函【2026】98号
五、违法行为类型(填写行政相对人具体违反的某项法律法规):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六、违法事实:在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所使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36404020022810的原持有者为固原市中医医院。
七、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第二项、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第一款第一项作出行政处罚
八、行政处罚类型:罚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九、处罚内容:处以采购金额9‰即21435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十、罚款金额(元):21435
十一、处罚决定日期:2026-08-25
十二、处罚机关:固原市原州区财政局
在线客服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技术支持电话(工作日)
0951-50693460951-5069347
QQ服务群(工作日)
采购人:498912314
代理机构:499679365
供应商:588706602
我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