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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县监督处罚

    彭阳县财政局
    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彭财罚〔2026〕1号

    一、行政相对人主体类型: 采购单位

    二、行政相对人名称:彭阳县水务局本级

    三、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四、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彭财罚〔2026〕1号

    五、违法行为类型(填写行政相对人具体违反的某项法律法规):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以及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

    六、违法事实:1、招标文件中未设置核心产品。 2、招标文件编制不完整,采购文件范本中未明确付款方式。

    七、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

    八、行政处罚类型:警告

    九、处罚内容: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十、罚款金额(元):

    十一、处罚决定日期:2026-06-08

    十二、处罚机关:彭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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