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监督处罚
一、行政相对人主体类型: 供应商
二、行政相对人名称:中经云财(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三、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四、行政处理决定书文号:银兴罚决字【2026】6】
五、违法行为类型(填写行政相对人具体违反的某项法律法规):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87号)第三十七条“(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的规定。
六、违法事实:你公司与另一家投标企业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电脑CPU号一致
七、处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三款“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八、行政处理类型:罚款
九、处理内容: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即118.5万元*5‰=5925元)。
十、处理决定日期:2026-02-10
十一、处理机关: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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