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
彭阳县污水处理厂2022-2023年度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023年01月18日 18:50 来源:接口 【打印】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 2023NCZ(GY)000007 项目编号: ZTSJ-NZC-A23003 项目名称: 彭阳县污水处理厂2022-2023年度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85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8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拒绝大型企业参与,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01-19 00:00:00 至 2023-01-30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2-02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银川)(银川市金风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 五、开启时间:2023-02-02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银川)(银川市金风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2.招标代理费:参考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计收。 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以更正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更正(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
代理机构: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