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 ||||||||||||||||||||||||||||||||||||||||||||||||||||||||||||||
黄河流域宁夏段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一次)2021年08月13日 16:18 来源:接口 【打印】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NXZX202106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黄河流域宁夏段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1-08-1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变更内容:原招标文件总则中“4.资格”与投标文件格式中“九、资格证明文件“前后要求不一致; 现统一变更为: 1.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备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必须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将视为未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4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除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外(由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4.5投标人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和测绘甲级资质,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单位,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 特此通知,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1-08-13 三、其他补充事宜 注:(1)变更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变更公告内容为准。 (2)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3)本次变更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联系方式:0951-51608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卓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南侧金钻名座1号综合写字楼1603号 联系方式:0951-896605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陈安龙 电话:0951-516087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赵娜 电话:0951-8966059 五、附件 招标文件 *:
代理机构: 宁夏卓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0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