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政府采购工作感悟
近年来随着财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政府采购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作为一项“阳光工程”多年来通过采购制度的逐步完善,采购行为的不断规范,政府采购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近期参与了一些政府采购工作,对此有一些体会如下:
第一,应该建立起更加完善的财务制度;完善的财务制度可以减少因人的主观因素对采购工作造成的影响,可以提高采购过程中的工作效率,可以使一套采购流程更加合理、合法。可以按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党群、工程建设、民生社会保障、等部门的类别进行预算决算,在最大程度上减少违法乱纪的发生。一些采购项目该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必须要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暗箱操作。
第二,严格规范追责制度;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可以防患于未然,从萌芽状态震慑、打击心存侥幸的公职人员,可以从源头上斩断采购供应方行贿腐败的途径,可以无形之中提高采购的质量,保证党和人民的事业有强劲的物质基础。对于在政府采购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公职人员,应实行责任追究终身制,无论其职务升迁、工作调动、退休,只要发现问题,应立即追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对于采购中的供应方,如果发现问题,应立即终止采购供销合同,对于问题严重的,应协调配合公安、质检、工商等部门进行查处。在采购中发现窝案、连锁问题的,应向纪委汇报并提请查处,拔出萝卜带出泥,不允许每个手上不干净的人逍遥法外。
第三,大力推行政策培训;日常生活中应积极开展政府采购政策培训,让更多的从业人员从源头了解政府采购相关内容,从人员思想上重视遵纪守法的意义,在行动上自觉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约束下进行采购活动,在程序上自觉优化采购的程序,避免不合法的流程,减少因个人主观意愿对法定采购程序的干扰。
从我自身来讲,在今后的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做到:
第一,
消除思想认识上存在的误区,坚决避免对政府采购意识缺乏计划性、严肃性,不得将采购项目化整为零,规避集中采购,保证政府采购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我们应积极转变思想,改变观念消除认识上的误区。
第二,
不断加强对采购工作的认识理解,近期虽然对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了诸多学习,但在具体实施集中采购中仍然分不清政府采购中心和政府采购办的具体职能,不清楚采购工作的具体程序。所以要深化政府采购工作的学习,不断强化各级对采购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第三,依法依规的实施政府采购工作。在实际操作中要突出工作效率,凡是属于采购范围的工作内容应推行限时必办,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在承办过程中要严格采购工作流程,按程序规定进行操作,及时解决问题。
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依然会遇到很多难题,但我相信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随着对政策理解的不断深入,今后的工作会越来越好,政府采购的市场环境也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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