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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动态

    政采政策再发力助企纾困促发展(贺兰县财政局)

     

    今年以来,经济下行叠加疫情冲击等影响,各类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面临较大发展困难,如生产经营困难、还款压力大、资金回收难等贺兰县财政局积极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效应,多措并举扶持各类中小企业发展,助力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通过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项壁垒、低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高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企业质疑投诉渠道,为中小企业低成本、公平公正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敞开大门,以更优服务为企业发展赋能添力,助力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一、制度性交易成本“再减免”

    (一)免费提供采购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文件(含纸质文件),“宁夏政府采购网”及“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发布政府采购项目招标电子文件、免费下载,切实降低采购交易成本

    (二)免收质量保证金。按照财政厅统一安排部署,贺兰县财政局立即印发关于清理政府采购项目质量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全县各级预算单位对历年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自查自纠,并自收到文件后10内退还违规收取质量保证金,同时在今后项目中不得收取法定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以外的任何形式的保证金。通过此次自查自纠共发现违规收取项目质量保证金118万元。

    (三)鼓励免收或降低比例收取保证金鼓励采购单位根据中小企业信用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确需收取的应降低收取比例,并支持中小企业自主选择以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进一步降低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 

    (四) 全面推行“承诺信用制”。推行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投标基本资格审查、审核“承诺信用制”,供应商不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重大违法记录、税收和职工社保缴纳等资格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只需作出相关资格承诺,最大化精简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采购优惠政策“再提升”

    (一)加强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比例。要求各采购人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算总额的40%以上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截止目前,贺兰县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总额6779.27万元,占采购总额8196.44万元的82.7%,已公开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采购份额方案及执行情况相关信息51条。

    (二) 提高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以及非预留部分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给予评审价格扣除优惠10%-20%,以此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提高中小企业中标率。

    三、企业维权渠道“再畅通”

    以电子化质疑投诉系统为依托,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处理政府采购质疑投诉事项在规范处理中小企业的投诉、论证、调查、答复等环节下功夫,优化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流程;在节约中小企业时间成本上下工夫,实现政府采购投诉事项的“快查快办”,以专家论证、律师参与的模式,提升投诉处理工作质量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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