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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议自行网上商城采购的审批

     

    我们这里所谈的自行网上商城采购指的是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货物。该类货物采购不适用《政府采购法》,各级预算单位可以自行选择在网上商城采购

    目前我们的困惑是:不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是否需要财政审核?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0〕17号)文件要求,各单位在网上商城选择供应商及其商品并填报采购计划单,审核通过后,生成直购订单,供应商确认订单,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完成电子签章后交易结束。这里的审核通过,按现行的审批程序,指的是财政审核通过。

    那么按照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海政办函2020〕25号)中第三部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采购预算金额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既然不属于政府采购了,我们不禁要问,财政该不该审呢?

    我们知道,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货物,各级预算单位可以自行选择在网上商城采购。这也就是说,网上商城可以提供服务,采购人可选择任意采购渠道。那么采购渠道究竟是哪些呢?我觉得未来这部分应该明确,便于采购人操作。

    我们建议对政府采购管理系统进行细化,例如:不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货物,在填报计划单时,单位直接申请,其上级主管单位审核,生成直购订单,供应商确认订单,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完成电子签章后交易结束。(海原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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