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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县监督处罚

    泾源县财政局
    行政处理决定公告泾财函字〔2022〕259号

    一、行政相对人主体类型: 采购单位

    二、行政相对人名称:泾源县自然资源局

    三、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四、行政处理决定书文号:泾财函字〔2022〕259号

    五、违法行为类型(填写行政相对人具体违反的某项法律法规):违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六、违法事实:泾源县自然资源局实施的泾源县自然资源局《泾源县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存在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未按规定发放、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采购款等问题

    七、处理依据:依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八、行政处理类型:通报批评

    九、处理内容:对泾源县自然资源局予以通报批评

    十、处理决定日期:2022-09-23

    十一、处理机关:泾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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