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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本级监督处罚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行政处理决定公告宁财(采)处理〔2021〕6号

    一、行政相对人主体类型: 代理机构

    二、行政相对人名称: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四、行政处理决定书文号:宁财(采)处理〔2021〕6号

    五、违法行为类型(填写行政相对人具体违反的某项法律法规):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六、违法事实:中标公告的发布日期与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一致;采购文件编制不合规;评审委员会组成不合规等

    七、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八

    八、行政处理类型:责令改正

    九、处理内容:责令改正

    十、处理决定日期:2021-12-27

    十一、处理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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